本报讯 2月19日下午,记者从市新冠肺炎患者医疗救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留观、集中救治的原则,不断优化诊疗方案,坚持中西医结合,全力以赴救治患者,努力提高收治率、治愈率,降低感染率、病死率。据统计,2月18日0时至24时,全市无新增确诊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新增出院病例1例。截至2月18日24时,宿州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1例,无危重型病例,无死亡病例。包括19日出院的3例患者。截至目前,全市已治愈出院20例,其余21例患者均在定点医院集中救治。累计确诊病例中,埇桥区20例,灵璧县7例,泗县6例,萧县1例,砀山县7例。

  坚持未雨绸缪,提高收治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冠肺炎救治工作。1月16日全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市立即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确定在宿州市立医院等10家医疗机构设置发热门诊,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明确了新冠肺炎定点医院,宿州市立医院、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作为市级定点医院,同时在四县一区各明确1家骨干医院作为县级定点医院。随着疫情发展,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原则,市政府将宿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区作为宿州版“小汤山医院”进行改造,由宿州市立医院全面接管,作为其医疗延伸点,用于集中收治全市确诊患者。市及各县区又分别确定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埇桥区桃园镇卫生院、砀山县中医院、萧县人民医院新区、灵璧县妇幼保健院、泗县屏山镇卫生院、泗县草沟镇卫生院等7家医院作为县区留观患者收治后备医院。市、区财政总计投入近4000万元,用于市集中救治医院改造和设备购置,购买仪器设备1823台套,从动议到投入使用,用时不到10天。市集中救治医院投入使用,增加了确诊患者救治病房190间,ICU床位22张,为新冠肺炎患者的救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留观患者救治病房559间,确诊患者救治病房230间、ICU床位30张。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对全市新冠肺炎救治相关专业的343名医生和750名护士进行统筹管理,先后抽调72名医务人员到市集中救治医院或后备医院参加救治工作,抽调39名医务人员参加支援湖北医疗队。全市救治新冠肺炎所需的呼吸机、心电图、监护仪等设备配置较充足,储备的口服抗病毒药品4万余盒、抗病毒注射剂6.37万余支、免疫球蛋白2660余支、糖皮质激素4万余支,基本满足目前救治需求。我市疫情发生以来,累计41名确诊患者和766名留观患者全部得到及时收治,收治率100%。截至2月18日24时,全市确诊患者、留观患者病房使用率分别为10%和26.8%;宿州版“小汤山医院”已正式投入使用,2月10日起,四县一区新确诊患者全部转入该院治疗。

  坚持中西医结合,提高治愈率。集中全市两家三级甲等医院呼吸科、感染性疾病科、重症医学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院感管理专家成立了市新冠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组织安徽省名中医、宿州市名中医成立了市新冠肺炎医疗救治中医专家组,组织38个心理咨询单位或专家,组成抗疫医疗心理救援队,全面负责新冠肺炎患者的中西医结合治疗及心理疏导。在国家诊疗方案的基础上,全市41名确诊患者全部使用了中西医结合的治疗方法,中药汤剂的参与治疗率达100%。强调中医的早期干预,安排医疗机构为所有一线医务人员和集中隔离点人员提供中药预防茶饮,提高重点人群身体免疫力,降低发病率,减轻发病症状,为后期救治成功打下基础。目前全市已治愈出院20人,治愈率达49%,位于全省第7位。

  坚持关口前移,降低感染率。加强督导检查。先后3次组织呼吸、感染、院感等方面的专家,从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留观病房设置,医务人员防控知识掌握情况,以及救治及防护物资储备、患者转运情况等方面,对设有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的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督查。对设置不达标的医院进行停诊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关停。加强人员培训。做到市、县、乡、村四级及民营医疗机构全覆盖,确保不留死角,不落一人,切实提高医务人员防护意识。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卫生健康机构累计组织培训20余次,培训人员超过12000人次。加强医院管控。制定了《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机构普通病区探视、陪护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疫情期间院前急救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所有出入医疗机构的人员(包括医务人员)开展体温检测、要求佩戴口罩。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开展流行病学史排查,避免医院成为传染源。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门诊部暂停执业,限制村卫生室、专科医院诊疗业务范围,暂停择期手术和检查,切实降低医院感染风险。

  坚持分类管理,降低病死率。对新冠肺炎患者按照轻型、普通型、重型、危重型实施分类管理,对不同病情患者的指标监测、病情评估、专家会诊进行了规范。把轻型和普通型患者中特殊人群(如老年人、儿童、孕产妇等)、具有基础性疾病或病情进展较快的,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实行一天三次查房制度;对患者生命体征使用监护仪持续监测,血常规、尿常规、C反应蛋白、肝肾功能、心肌酶等指标和胸部影像学检查间隔不超过5天;治疗实行一人一案,由市医疗救治专家组制定诊疗方案,各级医生负责执行,有变化随时向专家组汇报。对重型、危重型病例,根据《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症集中救治基地医院管理办法》要求,一经发现,立即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并与省重症集中救治医院联系,转诊至省级集中救治基地医院救治。截至目前我市已有4例重型病例治愈出院。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强化责任担当、人文关怀、医疗救治和物资保障,集中全市优质资源,尽最大努力,做好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救治工作。 (本报记者 刘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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