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记者从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的“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安全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视情调整公路、客运、货运管制政策,为企业复工复产做好运输保障。目前已有序逐步恢复道路客运,市县区域内的道路客运恢复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今日起免收车辆通行费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江宗法在发布会上介绍,按照交通运输部通知要求,我省已从2020年2月17日0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时止,对期间依法通行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的所有车辆免收通行费,保持收费站所有车道栏杆常开。在此期间将加派专职疏导人员开展收费站现场服务和交通疏导,及时处理特情,确保所有车辆快捷通行。

  清理规范检测站点

  针对各类检测站点,我省将进行清理规范。江宗法介绍,要求各地按照“一断三不断”和“五个严禁”的要求,对区域内现有交通管控站点进行清理规范,从疫情防控的实际需要出发,科学设置站点,精准做好防控工作,及时纠正偏颇和极端做法,不搞简单化,尽可能减少疫情防控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同时,做好高速公路保通保畅,提高路网通行效率。随着返工、返城、返学客流的到来,要求各地进一步增加检测力量,采取复式检测等有效方式,实现快检快放,缓解交通拥堵。加强路面管控,及时进行疏导,按照“三不一优先”的原则,确保应急物资、医患人员、生活生产物资运输车辆快速放行。

  城市公交恢复由各地组织实施

  根据防控需要,自2020年1月28日12:00起,除政府指令及及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外,我省暂停了所有省际、市际班线客运和省际、市际包车客运。市县区域内的道路客运按照当地政府的决定执行。同时要求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的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已有序逐步恢复道路客运。”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江宗法介绍,2月11日,省指挥部印发通知,要求暂停的省际、市际班线客运的恢复由市、县相关部门综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客运工作需要提出申请,报省交通运输厅防疫指挥部研究决定。市县区域内的道路客运恢复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城市公交什么时候恢复?江宗法介绍,城市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出租车(含巡游车、网约车)等,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视疫情防控进展,制定恢复运营方案,报当地人民政府或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同意后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公告。

  全省应急货物运输累计9262辆次

  据介绍,建立应急保障运力。省交通运输厅建立了由1174辆客运车辆,825辆货运车辆的全省应急运输保障力量,明确应急运输保障力量责任人,确保随用随调。目前已按交通运输部指令,协调合肥市运管处安排应急运力,运送17吨防护服原料从安徽省合肥市运抵湖北省荆门市;为安徽广通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武汉市环境保护局运送移动医疗废物垃圾焚烧车,协调应急运力,保障应急运输。据统计,截至2月15日全省应急货物运输累计9262辆次,运输9.3万吨。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刘媛媛

  (责任编辑 王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