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为科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发挥我省“科创+产业”优势,尽快拿出用得上、有效果科研成果,将实施新冠肺炎防治技术产品创新及产业化专项。

  专项支持方向为新冠肺炎防治创新型技术、消毒杀菌产品、诊断试剂、疫苗、治疗性药品、医疗器械、智慧监(检)测平台等研发及产业化等。支持对象为在省内进行法人注册并开展相关研发或生产活动、具备项目组织实施能力的企事业单位。鼓励产学研医联合申报。

  支持措施采取“先立项、后补助”方式支持。对于建设期内创新技术、产品获得相应注册或生产资质的项目,可按照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给予研发投入最高50%补助。对产业化设备投入,比照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给予20%补助。项目完成并验收后,资金一次性拨付。

  鉴于疫情防治应急要求,采取定向组织和公开征集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重点企业、重点科研机构对照支持领域开展科技攻关,同时鼓励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对照方向自荐。此次采用电子化方式推荐,即报即审。项目立项后,与实施单位签订任务书,明确实施目标和支持方式等。项目完成后,由省发展改革委按任务书组织验收,通过后兑现奖补资金。(记者 彭旖旎)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 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