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日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第二批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典型案例,合肥玉永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无合格证明文件的“飘安”牌口罩,被罚款29.85万元。记者了解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我省市场监管系统围绕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办该类案件346件,涉案货值达277万元。

  案例一:长丰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合肥市玉永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无合格证明文件的“飘安”牌口罩案

  2020年1月22日,长丰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线索,对合肥市玉永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查,该公司以1.65万元的购货款,从王某处购得“飘安”牌口罩1500袋,未能提供合格证明文件,该案货值金额共计2.985万元。至案发止,当事人共召回涉案口罩394袋。

  长丰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销售无合格证明文件的“飘安”牌口罩的行为,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394袋口罩、处货值金额10倍罚款,共计29.8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安徽邻几便利店有限公司涉嫌经营销售假冒“飘安”牌口罩案

  2020年1月30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安徽邻几便利店有限公司及其仓库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公司的仓库内发现存放有标识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的一次性使用口罩5324袋(20只/袋),货值金额共计121432元。其中标示生产日期在2020年1月30日之后的有399袋。执法人员对上述库存一次性使用口罩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

  经查,该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从合肥市寸晖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另案处理)购进上述一次性使用口罩3万袋(20只/袋),共计60万只,购进价格14.3元/袋;1月23日至1月29日,该公司将上述一次性使用口罩以22.8元/袋的价格分别配送至该公司的210家门店,共计配送29079袋。经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确认为假冒产品。2020年1月27日,该公司在收到部分消费者投诉后,启动产品召回,并发出产品下架通知,现门店的上述产品已全部下架。

  目前,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已将此案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省市场监管部门同时公布了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合肥长江批发市场腾达百货经营部销售伪造厂名厂址消毒液案等十余起案件。 (王换 记者 苏艺)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 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