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下午,记者从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对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医疗卫生人员给予保障和激励的若干措施》,我省将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落实工伤保险待遇,给与嘉奖奖励。

  省财政厅副厅长王召远介绍,我省将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参照有关规定,按照一类补助标准,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我省还将聚焦一线中的一线,对参与疫情一线应急处置的医疗卫生人员,即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确定的一类一档人员中,连续奋战、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护理的医护防疫人员,在享受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人6000元的一次性慰问补助。一次性慰问补助发放程序同临时性工作补助,要确保发放对象合规、有据、精准。各地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从省财政拨付的疫情防控补助资金中列支。

  《若干措施》还明确,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鼓励有关保险机构赠送专属保险保障。鼓励省属保险公司及驻皖保险机构,对我省参与疫情防控医护人员和援鄂医疗队员,赠送疫情专属保险保障,适当扩展保险责任范围,对因疫情感染发生意外的,给予相应的保险赔付。

  《若干政策》还提出,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各市、县要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安排参与疫情一线应急处置的医疗卫生人员免费体检工作,并结合实际给予带薪休养休假。对在疫情防控救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医疗卫生人员,在职称评审时优先推荐,岗位聘用时优先聘用,可破格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省政府特殊津贴评选中予以倾斜。可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开展记功和嘉奖奖励。

  医务人员在一线奋战,《若干措施》明确,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家属的保障工作。及时了解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在家庭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重点做好生活保障、心理保障、人文保障、安全保障和其他保障,及时有效为一线医务人员解决后顾之忧。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刘媛媛

  (责任编辑 王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