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据庐江公安警情通报,庐江县公安局在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1月31日、2月5日被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许某芬、张某东(二人为夫妻关系,目前均被隔离治疗)故意隐瞒武汉居住史,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经查:1月21日、22日,庐江县同大镇施丰村村民许某芬、张某东先后从湖北省武汉市返回庐江。许某芬1月24日到庐江县人民医院就诊时向接诊医生隐瞒其武汉居住史;张某东无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1月25日仍外出拜年;1月29日,在身体不适的情况 下,两人未按疫情防控规定向政府职能部门汇报,擅自乘车外出到合肥治疗。

  许某芬、张某东先后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致使该村部分村民组被隔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许某芬、张某东的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安机关对该二人立案侦查,有关部门已采取措施对许某芬、张某东居住的村庄进行封闭式管理。(记者 张毅璞)

  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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