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1月22日,记者从安庆宿松警方获悉,近日,宿松警方快速反应、依法查处两起暴力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案件。目前,涉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分别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和刑事拘留。

  1月16日16时许,宿松县公安局九姑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九姑乡九姑街交通拥堵。该所民警立即带领辅警赶到现场指挥、疏导交通。在疏散车辆过程中,执勤民辅警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停放在超市门口,致使交通拥堵,即对该车进行拍照,通知车主移车。此时,车主尹某枝看到执勤民辅警拍照后,用随车携带的行李箱,放在路中间阻碍交通,并对执勤民辅警进行辱骂、揪扯、脚踢,将执勤民辅警拍照手机打掉在地,阻碍对其进行处罚。后执勤民警依法传唤尹某枝到九姑派出所进行调查,在带离过程中,尹某枝仍然脚踢民警和警车。

  无独有偶,1月19日13时许,宿松县五里乡黄某军打电话报警,他经营的理发店内有人闹事。接警后,宿松县公安局五里派出所民警迅速带领辅警赶到现场。经了解,五里乡居民陈某枝与理发店老板黄某军因烫染头发价格发生争吵,陈某枝当场摔砸理发店财物。民警处置过程中,陈某枝不依不饶,继续摔砸店内财物。民警在劝诫未果情况下,依法口头传唤陈某枝到五里派出所接受调查,但陈某枝拒不配合并辱骂、挑衅民警。于是,民警依法强制传唤陈某枝,在带离过程中,陈某枝继续辱骂、抓扯、踢踹民警辅警,致现场民辅警不同程度受伤。

  案发后,宿松县公安局坚决保障民警执法权益。经调查,尹某枝、陈某枝两人涉嫌妨害公务罪。

  “2019年12月27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对民警人身实施撕咬、踢打、抱摔等攻击行为,以及对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进行打砸等破坏,间接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行为均属于暴力袭警行为,应当适用刑法关于袭警从重处罚的规定。”宿松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案民警张小斌介绍。

  据了解,该两起案件的成功查处,不仅有力维护了公安机关执法权威,也保护了人民警察合法权益。(孙春旺 陈松涛 记者 吴洋)

  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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