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省16市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50%,前三季度产生大气生态补偿金904万元,建立了皖苏滁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1月21日,记者从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将确保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加快编制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和源解析,落实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等排放标准,推进源头治理。

  16市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50%

  “ 2019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16市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50%,群众蓝天获得感明显增强。”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徐恒秋介绍,去年宿州市实施精细化管控,PM2.5降幅居全省首位。而合肥、六安、芜湖、马鞍山等4市提前达到“十三五”目标要求。

  据介绍,2019年我省建立健全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制度,前三季度产生大气生态补偿金904万元。

  我省还对对长江干流沿岸2329平方公里进行航拍,解译疑似入河排污口4281个,逐一现场核查,同步溯源监测,实施分类管控。开展乡镇级“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划定水源保护区1086个。推进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建立沱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全省共产生地表水污染赔付和生态补偿金3.76亿元。

  将制定多个“标准”与清单

  根据要求,我省14个未达标城市PM2.5年均浓度要确保实现较2015年下降18%。“2020年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减少。”徐恒秋介绍,2020年底前,确保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全部完成。针对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将试点开展省级生态环保专项督察。

  2020年,我省将制定多个排放标准及清单,推进源头治理。如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等地方环境标准等。

  此外,我省还将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燃煤锅炉超低排放和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工业炉窑综合整治、VOCs深度治理等重点工作。并狠抓工业企业,特别是重点排污单位稳定达标排放。据介绍,我省将加快编制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和源解析,完成未达标城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汪漪

  (责任编辑 王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