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庆市拘留所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教育引导被拘留人王某某(女)学法守法、认错改错。到期出所前,心怀愧疚的王某某以拍摄视频的方式认错悔改,并向办案民警董某赔礼道歉,表示以后一定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2019年底,潜山的王某某(女)因阻碍执行职务被潜山市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在安庆市拘留所执行。

  管教民警通过耐心细致地谈话,了解到王某某被拘留系因反映诉求的方式不当,扰乱了单位秩序,且不听劝阻将处警民警董某眼睛打伤。

  在详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陈欣欣向王某某阐述了拘留所的性质和任务,让她对行政拘留处罚有了一个正确的认识,并深入浅出地讲解了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王某某深刻地认识并反省自己的错误,于是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吴俊 记者 杨宏伟)

  来源:安庆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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