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的力量 法治江淮 安徽省2019年度“十大法治人物”颁奖典礼,于元月21日在安徽广播电视台3600平米演播厅盛大举行。

  为了聚焦近年来在推动法治安徽建设进程中涌现的法治典型,大力宣传我省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弘扬法治精神,积极营造社会法治氛围,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安徽广播电视台在全省开展“正义的力量 法治江淮”—安徽省2019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此次评选对象为近年来在推进法治安徽建设、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治权威、促进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产生较大影响,并得到社会肯定和广泛关注的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务和法学教学研究等领域的先进个人(或群体)。

  安徽省2019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沈振东:离休干部,现为宿州市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成员

  他是义务普法的楷模,曾经入选中国好人榜,他积极编写的各类青少年教材近40篇20万余字。1991年离休后,沈振东投身于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和普法教育战线,义务工作了二十多个春秋。2001年,他首先倡议创办宿州市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由研究会主办、他主编的《青少年之友》品德和法治教育专刊,每册约6万字,已出版26期,共印发54000册,受到社会的广泛欢迎。

  88岁高龄的他对工作的热诚从未消退,18年来,他的普法讲座已达180余场次,他撰写的多个调研报告和建议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重视,并被采纳实施。

  2010年他被确诊患了癌症,亲友们劝他休息。他却说:“在世的时间的越短,越要抓紧时间为人民做点实事、好事。”他只在医院因检查了十多天后出院,坚持天天上班。9个年头过去,不仅没有影响工作,还战胜了病魔,身上的癌块奇迹般地消失。

  言为世范,行为师表,生命不息,奋斗不止。沈振东为我们昭示了一位法治工作者的责任感,更让我们看到了精神的伟力与生命的奇迹!

  郑文卿:退役军人,淮南市八公山区“老娘舅”调委会成员

  他是一位退役军人,也是一位残疾军人。他身患糖尿病、胆囊肿等多种疾病,但秉持着“轻伤不下火线”的传统,坚守着“轻病不离岗”的信念。他叫郑文卿,淮南著名的老娘舅,今年七十三岁。在这10余年调解工作中,他克服疾病的困扰,走街串巷、田间地头,深入民间,从不叫苦叫累,并经常拿出自己的大部分调解补助工资用于调解工作中。遇到过了饭点,来不及回家吃饭,他总是坚持廉政原则,从不在村委会、居委会吃饭,更不在老百姓家吃饭,而是自己掏腰包请团队的同志就近吃饭。他总是对同事说,你们比我困难,我有退休工资。有时矛盾双方在赔偿方面僵持不下,如果数额不大,他主动自掏腰包把差额补齐了;郑文卿带领的“老娘舅”团队,共化解各类纠纷近600件,其中重大信访矛盾纠纷50余件,成为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他和他的团队让党和政府,事事放心;让广大群众,舒心满意!他是最美的退役军人!他是永不退休的“老娘舅”!

  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办理长江跨省倾倒固废污染环境系列案检察官群体

  2018年—2019年,长江铜陵段“10·12”“1·26”污染环境系列案件,给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迅速成立检察长领导下的22人专案组,下设四个办案组,全力投入案件办理工作。该系列案件涉及多个企业及被告人,事实交叉、法律关系复杂,在事实认定、法律定性、定罪量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回损失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困难。面对压力和挑战,专案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积极运用“捕诉一体”工作机制,同步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完善证据链条,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先后解决了一系列重大问题,在短短两个月内完成案件审查工作,形成15万字审查报告、1.3万字起诉书。起诉指控的事实及罪名、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诉求均得到一审、二审法院确认。在检察机关推动下,更多治理长江污染、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措施和政策相继出台。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为该专案组记集体一等功!该案的成功办理,严厉打击和极大震慑了长江流域跨省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的地下产业链,回应人民群众保护母亲河、保护家园生态的强烈诉求,彰显检察机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坚定决心,是法治治污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郭志远:安徽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法学院院长

  在安徽大学建校九十周年校庆论坛上,安徽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法学院院长郭志远深情表白:“是母校哺养了我,就要用一生追随她,争取自己成才,为母校建设添砖加瓦。”

  郭志远教授在安徽大学读完本科、硕士,北京获得博士学位,后访学海外,回国毅然扎根于安徽大学。从教20余年,坚守着育人初心,牢记兴教使命,取得丰硕的教育成果。

  他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率领“国家治理法治化”学术团队,主持多个国家重大课题及科研项目,出版著作、教材多部,发表论文近50篇。

  他加强合作,协同育人。打破理论与法学实际部门之间壁垒,积极推动高校与司法实践部门的合作机制与人才培养建设。

  他心系社会,真情服务。担任多家政府单位的法律顾问,以其深厚的法学功底为安徽省乃至国家的法治建设建言尽力。

  他积极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化,开展的讲座、报告会20余场,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

  郭志远是安徽省法治建设的一面旗帜。不忘初心,培养人才;牢记重任,推动法治;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为国家的法学学科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做出了骄人的成绩。

  他是新时代的楷模,是教书育人的典范,他让法治的精神传承下去,经久不息!

  张劼:蚌埠市公安局特警

  他叫张劼,八零后中共党员,二级警督警衔,2000年投身公安工作,2 次荣立三等功、5 次荣获嘉奖,先后获得“时代楷模”、“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五四”青年奖章等诸多荣誉。

  从警快二十年,张劼曾多次作为突击队主攻成员,成功解救人质,生擒犯罪嫌疑人,发挥重要作用;各种急难险重警情处置中,总有他智勇刚健的身影。

  2016年1月5日,在穷凶极恶的犯罪嫌疑人即将点燃液化气的时刻,为了阻止暴徒危害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避免重大人员伤亡,张劼第一个冲进危险境地,扑倒嫌犯。液化气爆炸了,张劼的面部和四肢被严重烧伤,病情危重。此后的时间里,他辗转多家医院,共经历大大小小21次的手术,但信念不改,坚持“早点康复,早日回到热爱的特警岗位上!”,一次又一次挺了过来。只要伤情允许,他便加强自身锻炼,终于重新回到自己热爱的工作岗位。危急关头,冲锋在前,身负重伤,信念不改。张劼以自己的血肉之躯、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铮铮誓言。他是人民警察的骄傲,他是光荣归来的英雄!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

  朱素芳:黄山区司法局甘棠司法所副所长

  她叫朱素芳,是黄山区司法局甘棠镇司法所的副所长,镇社区矫正工作站站长和镇调委会主调员,在基层从事司法行政工作已经许多年。甘棠镇是黄山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全镇6万2千多人口。仅仅2015年以来,朱素芳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500余起,每年调处涉及重大及死亡案件不下于20件,调解的成功率一直保持在99%左右,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履行率达到了100%,体现了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

  朱素芳抓安置帮教工作也能力出色。近年来,全镇刑释解教人员无重新犯罪,帮教率达到了100%。2010年回归的刑满释放人员何桢祥在她的帮教下创办了电子加工厂,吸收了60多名农民务工,还办了三家分厂,成为安置帮教人员的基地。朱素芳认真开展社区矫正,为基层提供法律服务,为重点工程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深入经济园区向农户上门宣传达30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2000余份;举办法制宣传栏30多期。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求真务实,廉政勤政。朱素芳耕耘在基层,官位虽不高,权力虽不大,却让她在同行与群众中享有了很高的声誉,她向最普通的群众展示了司法工作者的公正、耐心、温情。她是法律的护卫者,更是基层的守望者!

  陈洋: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他叫陈洋,是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1997年陈洋大学毕业,来到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那个时候法律援助在我国刚刚诞生。法律援助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更是合肥市政府的民心工程:维护贫弱群众合法权益、彰显法律公平正义、体现社会仁爱善良……但法律援助更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工作,面对不同身份的对象、形形色色的困难,而辛苦的付出未必就有理想的结果。23年来,陈洋一直在风雨中奔波,为遭遇欠薪的农民工、遭受家暴的妇女、忍受虐待的儿童讨回公道和正义;给无人赡养的老人、误入歧途的少年点燃信心和勇气;他让众多的贫弱群众知道:遇到困难时,党和政府会和他们站在一起。23年来,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案件近3.4万件,接待咨询近20万人次,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9亿元。连续15年的农民工维权特别行动,共为7497名农民工兄弟讨回工资1.5亿元。从200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之后,“树立党的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成为陈洋心中永远的明灯。怀揣着对党的热爱与感恩,发扬着“甘为孺子牛”的奉献精神,陈洋以务实的作风、为民的情怀,永远践行着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

  金云海:南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凤凰山大队三中队中队长

  他叫金云海,中共党员,1991年参加工作,是安徽省南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凤凰山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多次获得“先进工作者”、“中国好人”、“戒毒人民好警察”等荣誉。

  工作中,金云海总能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某次身患艾滋病的戒毒人员突发精神病,他冒着被感染的危险冲在最前面,制止了事件恶化,手上却被划破三道口子,血染衣袖。

  工作中,金云海努力让戒毒人员的人格受尊重,消除他们的思想顾虑,建立起符合他们生理、心理特征的行为养成制度。

  工作中,面对监管一线的所有小事琐事,他从不懈怠,从不抱怨。他手把手纠正艾滋病患者打太极拳,面对面看他们服药,及时化解许多学员的心理问题,帮助他们度过人生的孤独时刻。

  在偏远山区的戒毒基层一线,金云海始终心存人性关怀,坚守法治信仰,他与戒毒人员面对面、手牵手交流,逐渐树立起了“不歧视、不抛弃、不放弃”的“三不”原则以及“陪伴教育”的理念。

  金云海用心、用情践行着一名戒毒人民警察的初心和使命,用平凡的岁月助燃着法治的光芒,无数戒毒人员自我更新的道路被金云海和他同事们的人格魅力照亮!

  张芳春:安徽乐行律师事务所主任

  她是一名热情又理性的律师。她曾获得过“三八红旗手”、“优秀女律师”、“十佳普法宣传员”等荣誉,但她最在乎的,是共产党员的身份,是一名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她叫张芳春,在少年时代,她的心里就埋下了一颗法律“种子”。1991年,通过自学苦读,她考取了律师资格证书,成为涡阳县唯一的一名女律师。她关怀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冷暖,曾经把女儿的棉裤拿到法庭送给她辩护的少女;她还曾经用私家车开启爱心送高考行动,坚持了整整10年的时间。她以公共法律服务为律师的义务,参与信访维稳、陪领导接访、法律援助、法律宣传以及“一乡镇一团队,一村(居)一顾问”等项目。她多次当选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为党政事业发声,为和谐稳定建言。岁月如梭,光阴荏苒,张芳春救助残疾人、乞讨者、失学儿童、妇女姐妹、单亲或失独家庭等上百人,个人花费达20多万元。她的座右铭是:舍得舍得,只有舍才有得,舍去的是物质财富,得到的却是美好的心灵体验。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她为庄严的法律注入女性的温暖,她让律师的形象闪耀着党员的光环。

  唐明翠:滁州市来安县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执行庭庭长、一级法官

  她叫唐明翠,现任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执行庭庭长,一级法官,已经在法律一线工作了快30年。仅2013年至2019年8月,唐明翠就执行案件11785件,结案标的额达4.5亿元,执行到位2.2亿元。因工作成绩突出,她曾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唐明翠要求自己在执行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既要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高执行效率,又要全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到执行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她以踏实诚恳的执行工作,获取许多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她用积极的沟通协调,消除了群体性上访,化解了社会纠纷;她拒绝利诱,秉公执法,帮助申请人挽回巨大经济损失;她用耐心、智慧、“白加黑”、“五加二”的精神,践行着为民的宗旨,赢得了人民的满意。一件件执行难案得以圆满执结,一笔笔执行款项送到申请人手中;一面面锦旗,一面面奖牌是组织和人民群众对她工作的赞誉。唐明翠以实际行动展示了执行干警的动人风采,以智慧与奉献捍卫着群众心中的公平正义!

  安徽省2019年度“十大法治人物”提名

  许学广 退休干部,现任阜南县普法宣讲团团长、阜南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刘 媛 马鞍山市当涂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股股长

  黄 治 安庆市田家炳中学(十中)校长

  李 淼 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规划与法规科科长

  赵扬帆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群体) 安徽省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团

  王金丽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孙筱婷 阜阳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

  许家兴 池州市森林公安局贵池分局教导员

  张文博 白湖监狱分局沐集监区党委委员、副监区长

  同时授予席伟(生前任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一庭庭长、一级法官)、戴志军(生前任淮北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周会明(生前任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致敬奖。

  出席本次颁奖盛典的领导有: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虞爱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明波,省政府副省长王翠凤,省政府副秘书长左 俊,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姜 明,安徽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总编辑聂庆义,省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朱学亮,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蒋厚琳,省高院一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朱昌锐,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盛大友,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党委书记田扬畅,省司法厅副厅长夏月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黄冰霓,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 敏,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 军,安徽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副总编辑禹成明。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 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