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在省、市级的公立大医院尤其是名牌医院的就诊队伍中,拥挤着大量的普通疾病患者,造成大医院人满为患,医务人员超负荷劳动。然而,各大医院却乐此不疲、欣然接受。究其原因,除了医院、医生“救死扶伤”的使命感之外,海量病人带来的巨大利润也是重要因素。医院有了经济利益,既能扩大规模、提升档次,又能给员工增加福利收入,一举多得!但是,公立大医院“趋利”带来的弊端不可小觑:一是“不经意”中淡化了政府办医的主体责任;二是形成了“虹吸”病人的效应,造成所在地区各基层医疗机构业务萎缩;三是助长了“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四是损害了一线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五是不合理地增加了国家的卫生费用;六是间接滋长了民众的仇医情绪(尤其是当花费了高额医药费,病又没有被医好时)。

  针对上述弊端,政府和各地卫生主管部门2015年以来出台了林林总总的“分级诊疗”措施,我省更是走在了推动实行分级诊疗制度的前列。然而四年过去了,收效甚微!大医院仍然在不遗余力地扩张业务,如:医院给各临床科室下达门诊量指标、手术台次指标;专家门诊不限号;攻城略地与各地建立“联合体”“医疗联盟”以拓展病人来源渠道;将医务人员的收入与业务量挂钩等等。据粗略统计,根据2016年国家卫计委制定的《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目前各省、市级大医院接诊的病人病种中,至少有50%以上属于县级医院的服务目录。现行医保“保需方”的制度设计促使各医院通过市场竞争去争抢医保基金,大医院占据了明显优势,而医保报销的“小级差”又基本阻挡不了病人对大医院的选择(在“钱重要还是命重要”的选择面前,病人很自然地会选择后者——宁可少报销,去大医院治病更放心)。医疗市场供给的发展与医改分级诊疗的初衷愈来愈远。可以预见,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民众富裕程度的提高、交通的便利化及“异地报销”政策的落地,病人选择去大医院就诊的比例将会更高。

  可见,要使“分级诊疗”真正落地、建立防病就医新秩序,还须从源头上遏制公立大医院的趋利性。鉴此,结合我省正在推进的“城市医联体”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政府办医的主体责任。明确政府是“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者”的角色定位,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责任,让公立大医院的医务人员拥有可靠的政府财政保障。同时,一个地区三级综合公立医院的数量及规模,都应纳入政府的统筹规划,严格控制。

  二、加大“医保支付”杠杆的力度。一是医保资金由侧重“保需方”转向“保供方”,加快推进医联体医保资金“打包预付”政策,帮助大医院摆脱对业务收入的依赖。让大医院每年获得的医保资金相对固定,不依靠治病创收,多“干”不如多“省”,从而促使其将合适的病人转回医疗成本较低的基层医院。二是制定以诊疗疑难复杂疾病为主的“城市三甲医院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凡不符合“标准”的病种不允许收住(医保结算时不予报销)。

  三、强化“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以“医保总额打包预付制度”这一新的医保支付方式为杠杆,撬动大医院治“未病”的积极性,主动带领医联体内基层医疗、公共卫生机构一起承担预防疾病的责任,使心脑血管病和癌症等慢性病的发病率大幅度下降。如此,各大医院越是“门可罗雀”,收入越高。基层卫生机构无所事事的现状亦可极大改观。

  四、建立对公立医院财政投入与其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根据牵头医院在医联体内发挥作用大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其认可度(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不同医联体之间双向选择)、病人评价,甚至辖区居民的健康水平等,来制定财政资金的分配激励额度。大医院要想获得更多的政府财政补助,必须兼顾下级医院的利益、病人的满意度以及政府健康指标的考核。

  (徐培坤 界 别:医 卫;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省政协常委,安徽医科大学医院院长、第一附属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医师,教授)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 王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