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可预见省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预留规模和规划“留白”。据省自然资源厅介绍,我省积极探索相关制度,保障相关建设需要。

  根据《方案》,我省将探索建设用地规模预留和规划“留白”机制。建立省建设用地规模预留制度,保障不可预见省以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在确保不突破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的前提下,在编制市、县及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以及详细规划中,可以按规定预留一定数量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对一时难以明确具体用途的建设用地,暂不明确规划用地性质,在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时明确规划用地性质,建设项目批准后更新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

  同时,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应当符合国家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办法和技术规程要求,除了纸质成果外,应当同时形成符合技术要求的标准数字化成果。已经批准的规划采用的标准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不一致的,要按统一的技术标准进行转换。全省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经批准后,有关单位应当自批准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然资源厅汇交标准数字化成果,纳入数据库管理,形成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洪曙光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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