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合肥城建部门获悉,《合肥市民用建筑楼面保温隔声工程技术要求》已正式印发。按照要求,合肥市民用建筑的楼面保温隔声工程所使用的材料不应对人体、生物与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全、精装修房更应该严格执行新技术要求规定。

  按照新规,楼面保温隔声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对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不应对人体、生物与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严禁使用国家、地方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对进场材料应按相关标准的规定,随机抽取试样进行检查。在施工现场还要抽样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此外,进口材料应具有入境商品检验报告。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姜志远合建宣

  (责任编辑 张宇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