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记者从池州警方获悉,近日,在池州市318国道发生了一起与毒驾相关的交通事故,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查获一“瘾君子”毒驾,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12月21号下午4点半左右,在318国道墩上街道黄屯桥附近,一辆轿车撞翻一辆三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受伤严重。
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墩上中队的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勘查,抢救伤员。在现场询问案情时,轿车驾驶员王某表现得十分紧张,且精神亢奋、情绪激动。之后,民警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电话,说王某有吸毒史,可能是毒驾。民警依法对王某进行了尿检,检测结果为阳性,涉嫌毒驾。
目前,受伤的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已脱离生命危险,民警对王某吸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吊销驾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将案情移交青阳县公安局蓉城派出所,对其吸毒行为进一步处理。
吸食毒品会让人产生幻觉,应急反应能力也比常人要滞后,因此,毒驾有着极大的危险性。在此,池州交警温馨提醒广大市民:请自觉抵制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钱叶军 高飞 高姗 记者 吴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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