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减少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材料,自2019年12月10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办理提取业务时,提取资金直接转入本人第三代社保卡金融账户(由市大数据中心联网提供),无需再提供银行卡。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首次使用第三代社保卡的,应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若无本市第三代社保卡、社保卡结算失败或无法联网获得社保卡金融账户的,可由缴存人提供本人其他银行卡(I类卡)办理。记者 芮娟

  来源:大江晚报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