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户籍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条件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27日从芜湖市住建局获悉,该市日前公布相关政策,明确执行差别化租赁补贴政策。

  芜湖市明确,租赁补贴在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家庭优先保障的基础上,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实施梯度保障。

  该市实行分档补贴,精准实施保障,先租后补。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15平方米,原则上住房保障对象应租住中小户型,户均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单身户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按年发放租赁补贴,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发放。

  高校毕业生租住公租房的,博士、硕士、大学本科和专科分别按照基础租金(除家电家具、装饰装潢以外)的80%、60%、40%和20%给予补贴,累计租赁补贴的期限不超过36个月。

  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无房职工租赁补贴标准为3元/月/平方米,其中,新就业无房职工累计享受租赁补贴的期限不超过24个月。(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郜征)

  (责任编辑 张宇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