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因酒驾被查处后,男子赵某因一直未参加满分学习教育并考试,其驾驶证仍被扣留在公安机关。赵某却不思悔改,明知故犯,于今年11月10日又因酒后驾驶被桐城市交警查获。

  11月10日晚8时18分,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六中队民警在省道228线对一有酒驾嫌疑的摩托车驾驶人赵某进行酒精检测时,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4mg/100ml,属饮酒驾车。民警要求赵某出示相关证件时,其无法出示,谎称没有携带。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赵某曾于2017年因酒后驾驶被公安机关处罚过,其驾驶证目前仍被公安机关扣留,且处于逾期未换证状态,此次属于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针对赵某因驾驶证被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技术检验的,二次饮酒后驾车等5项违法行为,桐城警方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912元、行政拘留5日并吊销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袁丙乔 江洪宏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许家权

  (责任编辑  王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