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卫健委印发《关于做好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的通知》,确定将4种非肿瘤性儿童血液病和6种儿童实体肿瘤作为我省首批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病种,并将完善诊疗与管理体系、药品供应和综合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水平。

  10种重大疾病

  纳入保障管理

  记者注意到,此次《通知》中,我省将国家确定的4种非肿瘤性儿童血液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血友病、噬血细胞综合征)和6种儿童实体肿瘤(淋巴瘤、神经母细胞瘤、骨及软组织肉瘤、肝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视网膜母细胞瘤)作为首批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病种,并且在此基础上,我省将按照国家要求,逐步扩大病种范围。

  儿童血液病和恶性肿瘤在诊疗过程中会涉及多个环节、多个学科或医疗机构,往往造成患者辗转多地就医、看病费用高等情况。针对非肿瘤性儿童血液病,我省确定安徽省儿童医院、安徽省立医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作为第一批省级定点医院,实施集中治疗管理。建立健全由省级定点医院牵头,各级医院共同参与的诊疗服务网络,提高诊疗能力。

  同时,针对儿童实体肿瘤涉及诊疗环节多、分散在不同医疗机构的特点,我省将组建3个跨医疗机构的省级诊疗协作组。各诊疗协作组牵头单位负责完善协作制度流程,协调本级协作组成员单位共同实施实体肿瘤患儿化疗、手术、放疗等多学科协作诊疗,为患儿提供全周期、连续性诊疗服务。

  另外,成立儿童血液病医疗救治省级专家组和儿童实体肿瘤诊疗协作专家组,提高诊疗规范化水平。指定安徽省儿童医院为省儿童重大疾病诊疗管理指导中心,负责全省儿童重大疾病病例信息登记管理、医疗质量控制、诊疗效果评价考核,协调定点医院、诊疗协助组做好儿童血液病和恶性肿瘤医疗救治等工作。

  报销转诊更便捷

  合力降低患者费用负担

  在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我省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将上述4种非肿瘤性儿童血液病和6种儿童实体肿瘤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同时,进一步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大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力度,实现三项制度有效衔接,发挥综合保障效益,合力降低患者费用负担。

  简化转诊报销手续方面,针对血液病及实体肿瘤患儿需要到多个医疗机构就诊的现状,我省将探索便捷的转诊备案方式,加快推广电话、传真、网络、APP等多种备案及查询方式,简化备案手续,优化备案流程,及时支付医保基金。各定点医院、诊疗协作组要积极推进优化费用结算流程,配合医保经办部门,落实有关医疗保障政策。

  我省还将开展相关病种药品供应保障情况监测,加大相关药品供应保障力度。鼓励我省药品企业开展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救治新药的研发。鼓励临床急需药品的研发。加强药品质量监管,确保用于血液病、恶性肿瘤患儿救治的药品质量安全。探索利用血站富余血浆生产血液制品,用于血液病、恶性肿瘤患儿救治。各定点医院、诊疗协作组要落实药品供应保障有关要求,配备必备药品、耗材等,保证正常诊疗需求。(记者 唐萌)

  (责任编辑 杨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