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网上参赌缺少资金投注,一会计利用工作便利,违背职业操守,私自挪用公司资金参与网上赌博,芜湖经开区法院日前依法审理了该起挪用资金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是A公司财务会计。2018年8月起,王某通过 “幸运彩票”手机APP网上赌博平台,投注“腾讯1.5分彩”进行网上赌博,因后期无资金继续投注,2019年1月16日至4月12日,王某利用自己掌管A公司资金的便利条件,将公司账户中的资金共计272万元通过网络转账到自己的银行账户中,用于网上赌博,期间共计退还44万元。截至目前,王某尚未退还资金数额达228万元。2019年4月17日,王某在A公司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单位资金用于非法活动,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因王某在A公司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系自首,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责令退赔被害单位被挪用的资金人民币228万元。(记者 承孝安 通讯员 丁慧芬)

  来源:芜湖日报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