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车大灯不够亮就加装一个更亮的,听上去“没毛病”?其实已经触犯交规。

  近日,三山交警大队民警在长江南路巡逻管控时发现,在高岗埠路段一辆大货车正自东往西行驶,该大货车不仅超宽装载,而且车前的一长条形灯光十分刺眼。民警立即拦截该货车进行检查,发现车主在该车车头内安装了一个一米多长的LED爆闪灯条,俗称“流氓灯”。据该车驾驶员邱某交待,因该车经常要去山里装木材,山路一般无路灯,觉得自己车大灯又不够亮,所以才购买安装了“流氓灯”。民警对驾驶员这种妨碍其他车辆安全通行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现场监督邱某将该“流氓灯”拆除,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交警提醒:私自安装各类爆闪等妨碍交通安全的光电设备,尤其在晚上,容易让对面车辆驾驶员出现短暂性致盲。另外私自安装爆闪灯很容易导致擦出火花引起车辆自燃,这种行为是害人害己。记者 胡芳

  来源:大江晚报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