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中午,阜南县城的市民小张在一家麻辣烫餐馆就餐时,发现锅中的豆腐连同塑料包装袋一起煮,这让他十分气愤。

  小张当即指责餐馆工作人员的做法,并拨打12315投诉电话。

  辖区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带有塑料袋的豆腐已被店主从锅中捞出。

  对此,店主解释称,由于生意繁忙,操作时带有塑料袋的豆腐不小心掉进锅内。随即,执法人员对锅内煮物仔细检查一遍,没有发现其他带有塑料包装袋的食物。

  塑料袋高温蒸煮,易释放出有毒成份,执法人员责令店主销毁这锅煮豆腐,防止食用后对人体产生伤害,并要求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经营。

  开始,店主并不以为然,认为执法人员小题大做,一副不情愿的样子。看到店主食品安全意识淡薄,执法人员对其加强食品安全法规教育。

  “食品安全无小事。”执法人员告知,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时刻注重食品安全,不能麻痹大意。

  执法人员的讲解,让店家转变了认识,表示以后会留心食品安全操作,多学习食品安全知识和法规,并对小张这次就餐的费用给予免单处理。

  来源:阜阳日报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