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等4类食品46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规定要求,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59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

  标称安徽省福满年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细末、香辣雪菜、红油豆角,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标称安徽省金帛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鸭胗(生制品)、五花肉串(生制品),氯霉素均不符合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1]1号)。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标称安徽坤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无糖乳矿物盐酸钙(压片糖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据市场监管部门介绍,本次抽检有3批次蔬菜制品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由于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食品添加剂已经成为现代食品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已经成为食品工业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的重要推动力。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中,除保证其发挥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外,最重要的是应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为了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保障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安全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颁布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该标准规定了食品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品种,并详细规定了使用范围、使用量。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合肥、阜阳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合肥、阜阳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记者 苏艺)

  (责任编辑 陈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