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蜀山区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有福音,普通门诊用药也可以报销了。日前,《合肥市蜀山区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实施方案》正式发布,为完善门诊慢性病用药保障机制,减轻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该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普通门诊用药也可按照50%比例支付。

  该区方案明确,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两病患者为保障对象,需要长期服药干预控制的。本次“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的重点是解决普通门诊“两病”用药问题,“两病”门诊不设起付线,一个年度内,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两病”门诊药品费用,按照50%比例支付,最高60%,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360元、480元。已经纳入门诊特殊病保障范围的城乡参保居民,继续执行现行门诊特殊病政策,不再纳入本方案保障范围。

  “两病”患者门诊统筹的协议医疗机构,是指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用药保障范围为国家基本医保用药目录范围内的降血压和降血糖药品,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物、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集中采购中选药品。

  方案规定,“两病”普通门诊带药延长到3个月,此举可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既便民利民,又要避免重复开药,防止药品浪费和基金损失。“两病”门诊药品费用不重复纳入普通门诊待遇保障范围。长期在外务工、异地居住的“两病患者”,应在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登记管理,可持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购药发票,回合肥市医保中心按规定报销。

  即日起,辖区内参保居民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经治医师开具的治疗方案及处方,在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办理“两病”门诊登记建档和定点管理手续,建档下月起享受“两病”门诊医保待遇,“两病”患者年内可享受门诊用药医保待遇。

  徐瑞宏 钱辰 刘亚萍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汪漪

  (责任编辑 杨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