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颍州晚报以《再婚双方各有一孩,属于独生子女家庭吗?》为题,报道了颍东区杜先生再婚后关于独生子女家庭的疑问。经过记者帮忙求证后,昨天上午,杜先生专程打来电话表示感谢:“真是谢谢你们,我家的独生子女证明办下来了,合作医疗也审批了。”

  帮助杜先生办理独生子女证明时,遇到一个插曲。11月5日,杜先生告诉记者,他妻子去三里湾社区办理独生子女证明时,工作人员不予办理,“我老婆去了之后,工作人员说‘你的户口已从颍泉区迁到颍东区,我们这边怎么给你办理呢。’”随后,记者跟随杜先生来到三里湾社区,工作人员表示,杜先生妻子理解错了他们的意思,并不是不给她办理证明,而是当时她带的材料和证件不足。

  之后,杜先生按要求带去了妻子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明、离婚证等相关材料,社区工作人员很快将材料审核,现场开具了独生子女证明。

  杜先生带着相关手续到了颍东区訾营社区,工作人员表示证明、证件都符合规定,可以认定杜先生一家是“独生子女家庭”,并将杜先生的合作医疗纳入独生子女家庭享受的福利待遇里。

  来自: 颍州晚报

  (责任编辑 杨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