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芜湖生活垃圾分类终于来到我们居住的小区。循序渐进,逐步推广,面对你们小区布设的垃圾分类投放设施,你准备好了吗?记者了解到,为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今年8月1日,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八大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通告》。《通告》公布了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范围和实施时间。8月1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9月10日,各大中小学校实行生活垃圾分类;11月1日,全面启动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

  分批次、分步骤推进居民小区垃圾分类

  为确保11月1日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推进,10月9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研究出台《关于规范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会议要求:分批次、分步骤推进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会议强调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工作,必须稳中求进,久久为功,要坚持规划和制度建设先行,科学制定合理的推进方法,建立部门协同合作机制,深入基层研究解决问题,鼓励探索和创新出群众认可的垃圾分类工作经验,防止出现一刀切和过度商业化的问题。会议研究决定,要加大推进力度,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执法检查,健全末端设施。

  为保证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能顺利实施,10月12日,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联合召开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座谈会。会议重点解读《关于规范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并听取万科城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验介绍。会议要求各县区城管局、环卫部门和物业、房地产企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带头支持,积极参与;落实责任,建立长效;督促指导,确保效果。

  为保证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分类后收运及末端处理达到要求,经研究决定分批次分步骤对全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全市居民小区实行定时定点投放模式,小区原则上按照每300至500户设置一个定时定点投放点,投放时间为上午7点到9点和晚上6点到8点两个时间段。投放点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为120升、240升等规格,有防雨顶篷、照明设施、洗手水池及下水设施。

  首批开展垃圾分类的居民小区76个

  经过摸底调查,全市共有居民小区1444个,首批开展垃圾分类的居民小区76个。其中无为县3个居民小区,芜湖县11个居民小区,繁昌县4个居民小区,南陵县2个居民小区,镜湖区20个居民小区,弋江区12个居民小区,鸠江区9个居民小区,三山区8个居民小区,江北集中区2个居民小区,经开区4个居民小区,大桥开发区1个居民小区。按照《意见》要求,10月25日前,完成首批居民小区的定点定时投放点设置和收集容器配置工作。

  为保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质量,10月22日,市城管局组织召开全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议,会议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克服畏难情绪;扎实推进居民小区分类工作,不摆形式、走过场、花拳绣腿,实实在在干;巩固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分类成果,积极落实督查考核、奖惩激励、通报曝光、源头管控、不分类不收运等有效措施;通过示范引领,做好经验总结和推广,不断扩大居民小区覆盖范围。

  在居民小区正式开始实施垃圾分类前,按照要求,开展“三入户”宣传工作,每户入室宣传次数不少于3次。宣传内容至少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家庭垃圾分类方法及定时定点投放要求。为确保垃圾分类定时定点工作落到实处,组建督导员队伍,每个点位设置2名督导员,定时定点投放开放时间段在桶边值守,由督导员做好居民分类投放的开袋检查、劝导指导等事项,对每户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参与情况和准确投放情况进行记录。根据垃圾分类相关指导文件,明确居民小区所在地社区为第一管理责任人,负责抓好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由社区指导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没有物业管理的,由社区直接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建立物业管理体系。为杜绝“先分后混”情况发生。要求前端分类收集完毕,必须使用专用分类运输车辆,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行分类密闭运输。可回收物进入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厨余垃圾由芜湖桑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有害垃圾由各单位暂存后送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其他垃圾由芜湖绿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和芜湖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进行处置。记者 胡芳

  来源:大江晚报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