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讯 据韩国媒体报道,15日,京畿城南盆唐警察署表示,经信息通信网法规定涉嫌名誉损害,将A某和B某一同以起诉意见移交给了检查机关。今年6月A某在自己博客上上传了有关宋慧乔和宋仲基[微博]的离婚原因的恶性文章,损害了艺人名誉。B某在有关宋慧乔宋仲基夫妇离婚的报道下恶意回帖。

 

  宋慧乔7月表示:“毫无根据的虚假文章,充满恶意的辱骂,捏造和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持续不断。不仅超出了社会容忍程度,还给当事人带来了无法忍受的痛苦”,并向警方起诉了15个网络用户名。近期警方把15个用户名中确认身份的2人移交给了检查机关。

(责任编辑 陈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