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80后小伙在KTV随意打砸,结果触犯了法律。近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王某某和张某某因寻衅滋事罪均判刑。

  2018年11月19日,颍上县慎城镇某KTV包间内来了王某某等客人。为了助兴,他们点了白酒、红酒、葡萄酒等。

  喝酒期间,王某某痛陈前女友的种种不是,而张某某也和女朋友刚分手,两个人一拍即合,越说越激动。在酒精的作用下,王某某打碎了店内的酒瓶、酒杯等。同行的韩某某上前制止,却遭来王某某和张某某的一顿殴打。

  不但如此,王某某和张某某还对店内物品肆意打砸,液晶电视机、液晶点歌屏等纷纷损坏。后经鉴定,损毁的物品价值8000余元。

  KTV工作人员试图上前劝阻,张某某毫不理睬,声称“我们有钱,赔得起。”最后,张某某赔偿店家1万元损失费,并主动投案自首。

  近日,颍上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张某某为发泄情绪,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并持凶器追逐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决被告人王某某、张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九个月。

  两被告人不服一审,提出上诉。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认为,上诉人王某某、张某某的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原判定罪准确,但对两被告人行为未认定自首,属适用法律错误,导致量刑不当,依法予以纠正。最终,两名被告人各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来源:颍州晚报

  (责任编辑 田孟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