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芜湖市医保中心获悉,继2018年芜湖市调整异地就医规程后,芜湖再次提升服务,对异地就医的备案手续从多方面进行了简化。

  所谓“异地就医”,其适用人群主要有三类:一是办理安置的人员(因生活需要,户口已迁外地或在外地居住的参保退休人员);二是中央、部、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机关单位的长期驻外工作人员;三是因病情治疗需要,受我市医疗条件限制,需要转往外地医院就医的参保人员。

  为简化手续,芜湖调整了异地安置人员的就医管理政策。取消了参保人员需在安置地居住一年以上的规定,只需提供异地居住相关证明,如户口簿、居住证、暂住证等。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后,次月即可享受医保异地安置待遇。

  同时,取消了办理相关手续时,需要选定的就诊医院盖章的规定;取消了需要安置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规定;取消了原先只能选择不同等级的限制。现在,参保人员可按照政策在安置地自行选定3家医保定点医院,对医院是否属于医保定点等情况,则由我市医保经办机构通过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等渠道进行核实。

  另一方面,芜湖调整了转外就医相关规定。现在参保人员足不出户,即可通过网络完成相关备案。凡个人要求转诊的,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的网上办事大厅,按照页面提示申请转诊。参保人员也可以在转诊医院通过医保系统直接上传申请,不需到经办机构办理。

  如此,芜湖全面拓宽了办理渠道。一是增加了网络渠道,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上传材料后,一般1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审核备案。二是通过窗口办理,参保人员可在经办窗口直接填写申请表,并附异地居住材料。三是增加了回芜就医登记备案办理渠道。已办理异地安置的人员,需回芜住院医疗时,可通过手机APP办理回芜住院医疗登记备案。

  最后,现在无论是异地安置人员,还是转外就医人员,均可以实现备案到外地医保统筹地区。 记者 程茜

  来源:大江晚报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