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晚,弋江交警在利民路瑞丰商博城路段开展酒驾整治专项行动,当场查获了一名酒驾司机,然而驾驶员称自己喝的不是普通的酒而是为治病用的药酒。

  当天晚上,芜湖弋江交警在利民路瑞丰商博城设置查缉点,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22点05分,一辆白色SUV缓缓驶来,发现前方有交警时突然减速,执勤民警见状可疑,上前将其拦下。当民警要求驾驶员摇下车窗之后,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8.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检测结果,驾驶员胡某喊起“冤”来,他表示自己因为天气转凉肩膀上的旧伤复发,遵循医嘱,每天都要服用泡着各种药材的白酒,想着喝“药酒”应该不算酒驾,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准备到火车站接亲戚回家。随后,民警对驾驶员胡某耐心讲解了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

  最终,民警依法对胡某处以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交警提醒,不管是通过何种形式、何种途径将酒精摄入体内,只要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饮酒后或醉酒后驾驶的标准,交警部门就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来处理。 记者 胡芳

  来源:大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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