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居民在未来空袭斗争中的生命财产损失,国家在人民防空方面采取以下措施:

  (1)规定人民防空接受军地双重领导,保证居民能尽快获得敌人空袭的信息,并参加联合防空斗争。

  (2)建立人防警报、通信系统,及时指导居民防护。

  (3)建设人防工程或疏散基地,保证居民能有一个安全隐蔽位置。

  (4)组织和训练各种人防专业队伍,以及时消除空袭后果。

  (5)普及对各类人员的人防知识与防护技能教育,使居民学会保护自己和家庭成员生命及财产安全的知识技能,了解救助友邻和参加社区应急行动的方法,并能在突发事件、灾害应急中得到应用和提高。

  (6)人防机构平时协助居委会、村镇、企业、社区、制定防空袭、防灾害预案,以保证一旦遭受空袭或灾害,能立即组织居民进入防护状态。

  来源: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