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电动车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阜阳市交警支队决定从9月9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

  依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符合以下要求的可以登记上牌:(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2)整车质量(含电池)小于或等于55kg;(3)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4)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5)电动机耳钉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市民可以登录安徽省电动自乘车上牌目录查询平台(http://ddch.aqi.ah.cn),输入电动自行车产品规格型号即可查询。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需要提交车辆进行查验,并提交车主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方可办理。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不需要驾驶证。

  自9月9日起,市民可以到下列登记点办理有关手续:交警一大队实验中学移动警务亭(人民西路气象局路口)、交警二大队三里湾警务亭(人民东路与颍上路泉河大桥交口处)、交警三大队颍汇大市场移动警务亭(颍河东路与涡阳南路交口,华润苏果购物广场对面)、交警五大队七里铺移动警务亭(西湖大道与沙河路交口,七里铺转盘处)。

  市交警支队有关同志表示,未来还将在保险公司设立的警保服务站及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处设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点。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电动自行车牌证费用为12元每车。

  就市民关注的不符合新国标也不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可以上牌问题,市交警支队有关同志向记者表示,2019年4月15日之前售出的既不符合新国标也不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待相关文件印发后可以办理临时通行标志。

  另外,四轮电动车不属于电动自行车范畴,符合国家标准、在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内的三、四轮电动车,依据法规规定在车辆管理所登记入户上牌。

  阜阳交警有关同志表示,近年来电动自行车超速、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给交通安全带来了隐患。一些电动自行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也给交警追查责任人造成了困难。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有利于加强日常管理,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来源:阜阳日报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