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直属分局依法查处一起旅客使用伪造居民身份证乘机案件。

  9月1日11时02分许,合肥机场派出所接到合肥新桥机场安检报警:在15号安检口,有旅客使用伪造居民身份证安检。据了解,半个月前旅客葛某因自己身份证过期正在重新办理,因急于乘坐CZ8292航班去贵阳玩,路过合肥明珠广场看到散发的小广告所宣传的即办2小时即取的信息,心存侥幸,拨打了电话,相信了对方宣称的办理本人身份证并不违法的虚假宣传,并花了55元快速办了“证”,其9月1日乘机时被安检查获。

  “我的身份证办好大概得等十来天,我以为伪造自己身份证不违法,就心存侥幸,加上他们宣称2小时内即可办好,心急的我就相信了……我错了”葛某后悔说道。葛某对其使用伪造居民身份证的违法行为亦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机场公安局直属分局依法给予葛某罚款1000元处罚。同时,根据201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员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葛某可能被国家民航局列入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名单,期限为一年。

  机场警方提醒广大旅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同时,为了方便广大旅客乘机,机场公安局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在合肥新桥国际机场航站楼出发层警务室设置了自助办理临时身份证明设备,已办过身份证,身份证过期、遗失或忘记携带的,可以前往自助办理。(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李萌)

  (责任编辑 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