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本是纯净地,岂容染“黑”?一个街头混混“混”入校园,采用拳打脚踢、打耳光、罚跪等方式恐吓殴打未成年学生,并向未成年学生强行索要钱财,造成多名未成年被害人身心伤害。近日,这个欺负学生的“混混”被无为检察机关提起了公诉,无为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案件。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俞某某是社会闲散人员,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并多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为了逞强耍狠,树立威信,称霸校园,被告人俞某某以“混世”和“罩着”等名义笼络无为县某中学相关未成年学生,多次对该中学学生实施殴打,多次以借钱方式向该中学多名学生强行索要钱财。这些恶行严重扰乱了学校正常秩序,危害了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俞某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强拿硬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庭审中,被告人俞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其当庭自愿认罪。法庭依法充分保障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案件将择期宣判。记者 顾娅

  来源:大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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