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名单的通知》,芜湖市等全国16个城市(区)入选。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部署,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创建工作安排,经自愿申报、组织创建和专家评审,确定芜湖市等16个城市(区)为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

  《通知》要求,各城市(区)要充分认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城市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城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力度,认真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探索城市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做法,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示范作用。(记者 王叶华)

  来源:芜湖日报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