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据了解,纳入本次清理范围的包括市政府规章、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制定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重点包括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特别是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五种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存在其他情形的规章或文件。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通知》要求,规章、规范性文件所依据的上位法已做重大修改或已被废止宣布失效的、主要内容被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代替的,予以废止;规范、指导阶段性工作,但阶段性工作已完成的、已过适用期的、调整对象消失的,宣布失效。若规章、规范性文件存在个别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等情形的需进行修改。

  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清理工作由市司法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经过前期对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现已确定清理范围。下一步,将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由各部门对照任务分解表按照清理标准提出清理建议,市司法局进行初审复审后提出清理意见,最终清理结果报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按照《通知》要求,各县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也将同步对本级政府、本部门、本系统制发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来源:蚌埠日报

  (责任编辑 黄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