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日报 池州新闻网讯(记者汪玉芳)日前,我市出台《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达标化。

  根据方案,我市将通过3-5年努力,建立健全“一个体系、三个机制”。即:城乡统筹、设施完备的供水工程体系,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监管责任机制,管理专业、运行规范的工程管理机制,财政扶持、要素支撑的政策保障机制。

  我市将建立城乡统筹、设施完备的供水工程体系。各地应统筹考虑县域水源条件、净水厂和输配水管网等供水系统整体布局,做好供水规划。依托大中型规模水厂将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发展城乡供水一体化,逐步实现县域供水“一张网”;按照“全县统筹、分区分片、适度联网、分步实施”的发展思路,对暂不具备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的供水区域,合理划分供水分区,优化规模化供水工程布局,坚持“以大带小、能并则并”的原则,依托规模化供水工程,逐步兼并整合现有小水厂,实现规模化供水工程联网并网;同时对偏远山区、人口居住分散地区等不具备联网条件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根据水源条件、用水需求等进行改造提升,实现多水源统一调度,提高供水保证率。进一步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保证供水水质达标。

  在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方面,县区政府、管委会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组织相关部门监测和评估本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用户水龙头出水的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况,实施从源头到水龙头的全过程控制。

  同时,方案在规范农村饮水安全价格管理方面还提出了明确要求。农村自来水价格由县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两部制水价等制度。居民供水入户部分管道材料和安装费用可由用水户负担,但每户不应超过300元。

  来源:池州日报

  (责任编辑 田孟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