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8月6日至13日一周时间,芜湖市公积金中心连续查获3起住房公积金骗贷案件。目前,3位失信当事人已受到惩戒。

  据介绍,该案件当事人李某某、滕某某等3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因工资收入无法有效覆盖其名下贷款(或负债),为了达到能足额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目的,借助于中介机构伪造单位收入证明和工资银行收入流水,试图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通过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单位以及受托银行的联动核查,虚假材料无处遁形,在证据面前,案件当事人承认了伪造的事实。

  根据《芜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李某某、滕某某等3人行为属于较重失信行为,给予取消个人2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资格等方式惩戒;同时,继续深挖幕后的中介机构并将相关信息及时报送市扫黑除恶办公室。接下来,市公积金中心将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领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对公积金失信行为采取“零容忍”,对疑似虚假材料做到必查、必核,一经查实,严肃惩处。 记者 芮娟 实习生 韦慧芳

  来源:大江晚报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