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芜湖市特种设备数量与日俱增,监管人员却“捉襟见肘”,只有让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才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的长久之计。日前,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特种设备监管领域首创“一书一单一报告”制度,补齐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短板。

  截至6月30日,全市特种设备注册数51362台(套)(不含压力管道,气瓶),比2018年同期增长9.6%,涉及使用单位5000余家。其中电梯24587台,压力容器11586台,起重机械9011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5215台,锅炉851台,大型游乐设施111台(套),客运索道1条。拥有压力管道589千米、气瓶约40万只。

  为切实落实企业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的主体责任,减少各类特种设备事故发生,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企业推行“一书一单一报告”制度,补齐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短板。 “一书”是指建立企业负责人对外公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承诺书”制度,以承诺书的形式向监管部门及企业员工公开承诺,接受监督促自律。“一单”是指建立“特种设备问题隐患自查整改清单”。企业对照《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工作指南》,开展经常性的问题隐患排查,对单落实问题整改。“一报告”是指企业定期向属地监管部门提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自查报告”制度。

  按照规定,报告单位分为A类、B类、C类,A类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及高风险特种设备等使用单位中需要重点监管的单位,约占20%左右,每年不少于2次的加严频次要求上报。B类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及高风险特种设备等使用单位中除已确定为A类报告单位以外的单位,按照每年2次的频次要求上报。C类是指其他的一般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每年1次的频次要求上报。记者 李贾

  来源:大江晚报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