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是芜湖经开区法院吧,我和老陈协商好了,欠他的9000元马上就还,你们能不能把我从‘老赖’名单中删掉。公司旅游就我一个人坐不了飞机,太丢人了……”,近日,“失踪”多日的被执行人胡某向执行法官打了一通电话,申请撤销自己的信用惩戒。

  据执行人员赵凤林介绍,失信被执行人胡某与其所述的“老陈”原本是朋友关系。2015年,胡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向陈某借款4万元,约定了还款期和利息。然而,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胡某却未能还款,经陈某多次催要尚有9000元及利息未支付。胡某被陈某告上了法庭,判决生效后,胡某电话不接、信息不回、玩起了“失踪”,陈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法院执行人员查询,被执行人胡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还和法院玩起了“失踪”:法院传票传唤不按期到庭,法院干警现场调查、上门走访也未发现胡某踪迹。面对这种情况,法院依法对胡某限制消费,并采取将其列入失信名单等措施予以信用惩戒。

  在被列入失信名单半年后,胡某终于“躲”不住了,因为处处受限,他主动联系陈某商量如何还钱,并请求法院屏蔽失信名单。经开区法院执行局在确定陈某收到转账后,删除了对胡某所采取的信用惩戒措施。

  据介绍,近年来,经开区法院进一步加大“小标”案件的执行力度,从强制性上做文章,灵活运用限制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拘传、拘留等措施,使得一大批此类型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来源:大江晚报

  (责任编辑 田孟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