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今年上半年,颍州区向辖区内206名符合企业职工退休一次性奖励政策的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发放奖励资金41.2万元。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颍州区对辖区内破产倒闭的退休企业职工发放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凡独生子女家庭父母达到退休年龄,户籍在本辖区内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给予一次性补助6000元。

  今年初,颍州区将独生子女企业职工退休一次性奖励项目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范围,全年分上、下半年两个批次发放,确保当年退休人员当年领取奖励金。同时,该区采取入户核查和单位协查相结合的方式,完成资格审核,制定监督管理办法,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完成资格确认后在区、街道、社区落实三级公示制度,并设置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全程阳光操作。

  通过严格把关,今年上半年共计审核通过206人符合独生子女企业职工退休一次性奖励条件,发放资金41.2万元,已全部通过“一卡通”方式将奖励资金存入个人账户。

  来源:阜阳日报

  (责任编辑 田孟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