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合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合肥市第八中学教师李某违规有偿补课查处情况的通报》。

  通报指出,李某2019年7月以来,该教师参加由毕业生家长组织的在民宅内某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截至查处时已违规补课2次,尚未收取补课费用。合肥市第八中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合肥市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给予李某警告处分;该校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李某党内警告处分。市教育局责成合肥市第八中学以此案例为鉴,在全体教职工中开展一次师德师风专题警示教育。

  通报表示,李某违规补课行为的发生,再一次暴露出个别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认识不到位,纪律意识淡漠,规矩意识缺乏,利用自身职业特点谋取私利,违背了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初心和使命。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教师要引以为戒,严守纪律,恪守职责,强化规矩意识和自律意识,强化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担当。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大教育和监管力度,坚决遏制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广大教师依法从教、秉持师道,坚持立德树人,争做“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各单位要继续加大有偿补课治理力度,对个别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教师,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收敛、不收手或情节严重的教师,从严从重处理,切实营造我市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记者 聂静洁)

  (责任编辑  许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