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记者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合肥入围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名单,未来3年将获得24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2019年初,财政部、住建部先后下发《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通知》,决定在部分人口净流入、租赁需求缺口大的大中城市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

  根据近日住建部发布公示信息,按照竞争性评审得分,北京、长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重庆、成都等排名前16位的城市进入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范围,合肥位列其中。

  对于确定的示范城市,中央财政将给予奖补资金支持,其中省会城市每年8亿元,试点示范期为三年。奖补资金可用于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等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关的支出。

  据了解,自2017年成为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以来,合肥市围绕构建体系、政策创新等方面,推动新市民融入合肥,促进职住平衡,保障住有所居,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合肥市共组建成立9家国有租赁公司,租赁房源2万套;通过国有建设用地新建、配建和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19个,建筑面积约78万平方米、共1万多套;平台已录入房源超7万套,线上备案3.3万套。

  下一步,合肥市将以中央财政支持为契机,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和调动作用,着力构建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的体制机制,多渠道筹集租赁房源,促进专业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发展,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记者 檀美玲)

  (责任编辑 田孟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