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5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倾情调解促使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王某履行了赔偿义务。

  2019年2月12日,家住安徽省界首市靳寨乡某村的申某驾驶电动三轮车骑行在乡村公路某路段时,被王某驾驶的小型货车撞伤。申某住院疗伤一个月,花去医疗费1万余元。经当地交警部门认定,王某对该事故负主要责任,申某负次要责任。之后,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引发诉讼。法院判令被告王某赔偿原告申某医疗等各项费用3.21万元。然而,判决书生效后,王某依然拒绝赔偿。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考虑申请人申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是同一个行政村的村民,执行法官希望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但被执行人王某一直东躲西藏,躲避执行。2019年7月15日,执行法官再一次来到被执行人王某所在村找到了村干部,请求村干部们协助做工作。村干部打电话联系上了王某,王某立即赶到村部。执行法官通过向被执行人王某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等多角度进行批评教育和耐心劝说,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支付赔偿款。当日,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王某履行了赔偿义务。至此,该案执结。(聂涛 张珍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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