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广东佛山市顺德区一小区内,一名老人带着有牵引绳的金毛犬遛弯,结果因金毛咬死无牵引绳的一条小狗引发纠纷。结果小狗的主人打死金毛犬,还打伤了老人。一波又起,近日在杭州萧山区,一对母女遭4条狗围攻,为保护女儿,母亲遭恶狗咬伤,引发了人们对文明养狗的热议。昨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探访省城多个小区。其中,民航小区的居民就表示,小区业主养着大型犬,出门遛狗却不使用牵引绳,而且小区还有流浪狗霸占单元门,吓得小孩子和老人不敢出门。

[记者走访]

  [记者走访]

  多条狗“巡街” 小区居民纷纷避让

  “我们小区狗实在太多了,已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太烦人了。”今年56岁的葛先生是民航小区的居民,他表示:“每天清晨和晚上,都是狗出没的高峰期,小区草坪和路边都是狗屎。”葛先生说,小区有大型犬、小型犬,还有流浪犬。“有的狗主人出门会牵着狗绳,有的人根本就不采取任何安全措施。”

  此外,葛先生还表示:“有时候晚上会碰到八条狗(流浪狗和住户未栓绳的狗)一起出行,阵仗非常大。”葛先生无奈地说,居民们看到如此阵仗只能选择绕道走。“尤其是带着孩子出门的老人,他们根本没有防御能力,所以每当看到有群狗出现,都会躲避。”

  家住民航小区6号楼的王奶奶也表示,她家单元楼一楼走道内,常年有一条流浪狗在此“看守”。昨日,记者看到这条中等体型的狗正趴在单元楼门前的水泥地上睡觉,有人靠近时这条狗会冲人大声吠叫。“这条狗一年到头就在走道里不走。”王奶奶说,这条狗给楼上的小孩们带来很多困扰。“小孩们不敢下楼,因为下楼要经过土狗的‘地盘’,我家孙子每次都需要我们带着才敢下楼,就怕这条狗会咬到他。”小区的保洁员蔡大姐也表示,因小区的狗太多,小区的草坪到处是狗屎,夏天室外气温高,气味不好闻。

  被狗患困扰的,还有瑶海区新海家园C区的住户们。住户们反映,小区内有许多住户都养狗,包含大型犬、宠物犬、猎犬等等,而养狗的地点有人选择在楼道,有人选择在阳台。有的住户家中甚至一下子饲养四五条狗。平时在小区道路、绿化带、电梯、单元出入口等处,也时常能看到狗屎、狗尿,严重影响了小区的环境卫生。此外,小区夜间狗吠声此起彼伏,吵得居民难以入睡。小区居民对此意见不断,却又无可奈何。

[各方回应]

  [各方回应]

  民航小区物业:苦无执法权 无法强制性管理

  在民航小区物业服务中心,乐生活(北京)智慧社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代经理表示,此前他们曾多次对小区的流浪狗进行驱赶,今年5月份,他们还组织人员对小区流浪狗驱赶过,并在小区里张贴文明养犬的宣传单。面对居民对物业的抱怨,代经理表示十分无奈,“我们早已在收到业主反映的情况后,就及时和辖区派出所进行沟通,警方也曾打电话和部分居民沟通,但效果都不好。”代经理表示,作为物业,因为没有执法权,所以也无法对养犬居民进行强制管理。而他们在整治小区流浪狗的问题上,实施起来也比较艰难,一方面有人认为应彻底解决小区的流浪狗,而也有一部分人认为要善待动物,不能伤害它们。

  辖区警方:犬类准养证 已多年未曾办过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民航小区所属辖区的合肥市望湖派出所,警方表示:“犬类准养证,我们已多少年没有办过了。”此外,记者还从合肥公安获悉,《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于2000年4月1日施行,曾办理过2000多个《犬类准养证》。由于当时办证要收取2000元/只的犬只登记费,因此优惠办证期一过,办证者寥寥。2005年,条例修订后,取消了养犬登记费和年度审验注册费。不过,公安部门有关人士称,取消收费后,绝大部分养犬人仍不愿申请办证。

  瑶海区相关部门:犬多有原因 已敦促多部门管理

  针对新海家园小区居民的反映,瑶海区相关部门回复称, 瑶海区新海家园C区系回迁小区,不少住户都养狗。但因小区位于二环之外无需办养狗证,导致养的狗较多。养狗是公民的权利,符合《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公安机关将督促规范公民养犬。此外,大兴派出所已将该情况通报物业及相关部门,希望出台相关管理措施解决问题。社居委高度重视这问题,并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到小区内进行宣传、劝导文明养犬,发放文明养犬手册,小区内悬挂文明养犬标语。同时要求养犬业主做好对自家犬的管理,不要把犬放在人员来回密集的场所,影响业主正常生活出行,就此事社居委联合小区物业服务中心不定期到小区内部查看,发现违规养犬及时劝导、整改。

  ■行动

  合肥开始整治不文明遛犬行为

  6月27日,合肥市文明委宣布,即日起到12月底,将在全市开展“文明创建再出发 城市管理补短板”专项行动并持续推进,以“万众文明出行”“万商文明经营”“万家美化家园”三大主题活动为主要内容,坚持市民修身与城市提品相结合,大力开展“九整治两提升”行动,拉高标杆、补齐短板,奋力打造全国文明城市样板。此次行动中,整治不文明遛犬行为是其中重要的一条。据了解,合肥市将严格落实《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开展“遛犬不牵绳”和“犬粪不清理”不文明行为治理。相关主管单位在机关、学校、医院、饭店等明令禁止携带犬只的公共场所设置提示牌,严禁携犬出入。公安、城管部门公布举报电话,采取罚款与收容相结合,依法查处举报不文明遛犬行为。将文明养犬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加强对主次干道、集贸市场、公园广场和居民小区的日常巡查。在公共场所集中设立收集、清理犬粪的便民工具和公共设施。广泛开展文明养犬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许家权 周梅 文/摄  编辑 张雪子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