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了拆迁协议,拿了安置房,却还霸占着“老屋”不肯搬离,这一占竟然就是18年。面对“油盐不进”的“钉子户”,就没有办法了吗?近日,芜湖经开区法院将被非法霸占了18年之久的拆迁房屋腾空,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当事人胜诉权益。

  2001年3月7日,因纳入到移民建镇拆迁范围,被执行人张某与拆迁单位街道办协议确认应拆房屋面积、补偿标准及补偿金额。张某签订承诺书,承诺其于2001年3月15日前将被征房屋全部拆除。在抵扣应得拆迁补偿款后,被执行人张某缴清了安置房应补款项并获取安置房屋,但经街道办多次敦促一直未交付被拆迁房屋。

  2019年1月,该案首次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与张某接触沟通,进行正面引导,对其部分合理诉求也及时进行了协调,但张某仍以各种理由拒绝腾退房屋,对法院下达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腾房公告等文书置若罔闻,且不接受法院传唤。

  执行法官上门将张某拘传至法院,责令其依法腾让案涉房屋,明确告知张某若继续抗拒执行,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前期明理释法的柔性劝导和执行强制措施的雷霆震慑之下,张某终于同意配合执行,在3日内主动腾空案涉房屋。至此,案件宣告执行完毕。 顾娅 陈诚

  来源:大江晚报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