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李萌)6月过去,7月1日起,我省又有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城乡居民医保“并轨”、普通护照和港澳通行证收费降低、ETC车辆通行优惠力度加大……

  安徽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自7月1日起,全省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重型燃气车,须符合国六a标准要求,7月1日之前购买的国五标准车辆,可在10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

  此前安徽发布《安徽省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7月1日起,我省将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不再有差别。

  7月1日起,因私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160元/本降为120元/本,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80元/张降为60元/张。

  《车辆购置税法》7月1日起施行,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税率为百分之十。 7月1日起,严格落实对ETC用户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并实现对通行本区域的ETC车辆无差别基本优惠。

  (责任编辑 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