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的确让人气恼,起了债务纠纷,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然而,总有一些人讨债“不信法律信偏门”,通过非法手段讨要债务,反给自己惹来牢狱之灾。6月17日,记者从无为县检察院获悉,被告人陈某楠因通过深夜放爆竹、发恐吓图片、多次上门骚扰等违法手段讨要债务被检察机关依法起诉。

  陈某楠与江某京之前存在债务纠纷。陈某楠除了到江家上门蹲点,还扬言不还钱就用汽油烧了江家,并拍下江某京女儿的照片通过微信发给江某京进行语言威胁和恐吓。蹲点、恐吓等讨债手段没有奏效,陈某楠又想出了新招,接连三天半夜燃放鞭炮扰民,惹得村民怨声载道,无奈之下,江家人报警处理。

  案件移交无为县检察机关后,检察机关指控:2019年3月至4月期间,陈某楠为了讨要债务,多次在凌晨期间在江某顺(江某京父亲)家门口燃放爆竹,并伴随上门言语恐吓、发微信视频图片等方式威胁恐吓江某顺家人,其行为影响社会秩序并严重干扰村民休息,情节严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4月26日,无为县检察院将本案起诉至无为县法院。日前,无为县人民法院以陈某楠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据悉,2019年4月9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对“滋扰、纠缠、哄闹”等“软暴力”手段的认定,同时指出“软暴力”扰乱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手段的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贴报喷字、燃放爆竹、播放哀乐、断水断电等。面对这一类“软暴力”威胁时,检察官建议市民,不要慌张、害怕,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顾娅 张庆松

  来源:大江晚报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