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为了给远在农村老家的父母盖房,也为了补贴家用,方某某多次通过微信从福建老家“哥哥”处购买中华品牌卷烟,并利用快递运送至肥西县,并再以低于市场价格转售给他人。其中一买家陈某某见有利可赚,遂从方某某处大量购买假烟,再转售给他人。

  2018年12月某日,二人在肥西县某快递点提取并拆封卷烟时,被肥西县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当场查获。当日稽查人员还在该快递点内另查获方某某未取的卷烟。经清点,两次查获的卷烟为“硬中华”140条、“软中华”10条,涉案价值高达七万余元。直至案发期间,方某某总计销售得款六万余元,陈某某得款五万余元。二人在法院庭审过程中均表示十分后悔,不该铤而走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最终,方某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陈某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记者 陈成 通讯员 苏立茜)

  (责任编辑 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