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日前,安庆市有部分参保人员对“取消个人(家庭)账户”这一说法产生疑问,为此,记者来到市医保局,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受影响!

  国家医保局日前发布的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政策的解读指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而是通过推进门诊统筹进行替代。

  “我市新农合于2003年起开始推行,建立了个人(家庭)账户。2008年安庆就已经取消了新农合个人(家庭)账户,通过推进门诊统筹进行替代。”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为什么国家会取消居民医保个人帐户呢?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在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制度建立初期对培育个人参保意识、促进个人参保缴费、迅速扩大参保覆盖面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额度小、保障不足,共济能力差,易诱发滥用等弊端也逐步显现。门诊统筹有利于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共济能力、增强基金共济效应,能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其实,《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针对的是城乡居民医保,并不是所有医保个人帐户。也就是说,只有城乡居民医保中的个人帐户会被取消,城镇职工医保不会受到该《通知》的影响。

  (责任编辑 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