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间,一方不方便时,帮忙办点事很正常,而好心帮忙后,却因一时糊涂,侵犯了朋友利益,导致多年情谊差点断送,这却很少见。这起尴尬的纠纷要从一次代领工资说起。

  鲍某和张某原本是同学,毕业以后,鲍某接受张某的邀请,到其所在的公司上班,两人又成了同事。2014年,公司进行补发工资时,因鲍某出差在外,就委托张某帮自己代领工资,于是张某就在公司财务处签了名,代领了鲍某的两万元工资。

  让鲍某没想到的是,这代领的两万元钱,迟迟不能归还,还差点让他和朋友张某反目。鲍某出差回到公司后,找张某要代领的工资时,张某却一直未能及时返还。张某对鲍某说,“这2万元就当做是我暂时向你借的吧”。鲍某想到与张某同学多年,颇有情谊,就同意了,也没让张某出具借条。

  2014年11月份,鲍某因个人原因返回自己的家乡工作,临走时就向张某催要该款项,但是张某还是没有返还。这笔代领的工资就这样陆陆续续讨要了四年多也没有结果。张某就是不还钱,鲍某一气之下,就将张某告至芜湖市鸠江区法院沈巷法庭,要求张某归还2万元钱,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沈巷法庭受理了此案后,考虑到二人多年的同学关系,承办法官主动联系了张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中调解,希望张某能主动归还。并告知张某若一直不肯归还代领的工资,就属于不当得利,需要负一定的侵权责任。听了法官的话,张某也表示很惭愧,只是因为家里经济状况一直不好,所以该两万元才一拖再拖,承诺在近期一定将钱还上。不久之后,承办法官收到了一份鲍某邮寄来的主动撤诉申请书,表示其与张某已经达成了和解协议,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了维护,故申请撤回起诉。顾娅 梅志荣

  来源:大江晚报

  (责任编辑 杨明媚)